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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利来w66

发布日期:2022/4/27 9: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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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30391          证券简称:万特电气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换届基本情况

(一) 换届董事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董生怀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汪宪美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34,430股,占公司股本的0.7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费占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田明欣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付周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79,560股,占公司股本的0.1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郜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23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5.3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闫章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446,470股,占公司股本的4.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换届监事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袁金龙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柴书峰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761,760股,占公司股本的6.2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 换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2年4月24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张锦胜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5月12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6,520股,占公司股本的0.0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 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提名、选举是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

三、 备查文件

(一)《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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