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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利来w66

发布日期:2023/6/2 1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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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391        证券简称:万特电气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

2022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

5,000,000.00

675,225.66

根据公司需求和业务情

况预计向关联方采购材

料、接受劳务,预计金

额存在不确定性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出售产品、提供劳务

5,000,000.00

-

预计2023年向关联方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预计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

房屋租赁及相关服务

200,000.00

41,952.86

合计

-

10,200,000.00

717,178.52

-

 

 

(二)  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3年根据公司需求和业务开展情况预计向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材料、接受劳务 5,000,000.00 元,向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产品、提供劳务 5,000,000.00元,租赁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屋及相关服务200,000.00元。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2.1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玉兰街 101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伍仟玖佰贰拾万元整

实际控制人:李建国,汪献忠

主营业务:传感器、仪器仪表、机电成套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维护服务;嵌入式系统及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云平台服务;仪表检测与校验;环境监测及服务;发电系统及核电设备技术服务;高压电气设备承修承试及技术服务;利用六氟化硫及混合绝缘气体回收净化再生系统进行的技术服务;电力工程施工与安装;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技术服务;化工产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除外)、钢材的销售;房屋租赁;汽车销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抢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汪献忠是公司董事汪宪美近亲属。

2.2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松路 252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壹拾壹亿陆仟玫佰捌拾万壹仟伍佰壹拾陆元整

实际控制人:费战波、费占军

主营业务: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检测、维修:电子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计算机外部设备及软件,高低压配电设备,节水设备,节电设备,燃气设备,仪表数据采集、存储、传输系统设备,智能卡产品及软件、智能灌溉设备、机井灌溉控制装置、高低压灌溉成套设备、水文、水资源、环保、气象仪器仪表;物联网技术开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开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能源管理系统设计及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智慧水务、智慧燃气的应用系统、应用软件技术开发;数据处理、云计算;地理信息系统工程;通讯工程;互联网信息服务;测绘服务;玻璃钢制品、管材的生产与销售;农田水利灌溉设计与施工;喷灌滴灌设备的生产、安装和销售;房屋租赁。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27.50%股份。

3、关联方履约能力

前述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2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汪宪美、费占军、田明欣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

方确定交易价格,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与关联方在上述预计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

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开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不会对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利益损害,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

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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